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啊~為時已晚啦!!!!

今天一早上班


同事興沖沖的拿了一件神秘的東西到身邊來『展』給我看


挖~這熟悉的符號線條,阿阿阿阿阿阿.................這不是聞名遐邇的IPAD嗎?


但是本人對IPAD的興趣不大,因為說穿了不過是放大版的IPHONE嘛!


但是重點來了,她又帶我去看到新買的『mac』


本人在法雅客、在誠品已經摸不過不下數百遍


但是對於mac沒有觸控螢幕一直耿耿於懷,再加上大家都用比爾先生的產品


本人實在是深深的感覺到困擾,因為很擔心檔案格式會不相容,不過這一切一切真是多慮了


mac沒有觸控螢幕是因為它的touchpad實在是太優了


一塊小小的肌膚,碰觸在touchpad,它的感覺之靈敏,其他品牌電腦真的是無法比擬


另外在mac的OS系統中,又可以虛擬XP作業系統,word檔案格式完全相通


阿阿阿阿阿阿~小小所有的疑慮都是多慮的啦啦啦啦~


最後小小只好不斷的催眠自己


1.13.3吋的mac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小而言,實在太重


2.touchpad的多點觸控太複雜啦!


  兩指上下滑動=上下滾動頁面


  兩指觸控按兩次=滑鼠右鍵 


  三指左右滑動=網頁上一頁、下一頁


  ............................................................................族繁不及輩載,太複雜了啦!


  有限的腦容量,裝不下這麼多訊息


  可是呀!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好酷


佩佩,強烈建議林總去買啦!而且待機時間長達10小時


變電器輕巧又精美,放在包包中也不會有感覺


最重要的是,要買到英文版的mac,easy~easy啦!


拿在手上,人家會覺得林總看起來像是時尚型男喔!


P.S.小王,幫我帶一台IPAD的回台,免得我3C QUEEN的寶座被竄


3 則留言:

  1. 請問是在找我嗎?

    可是人家研究說:使用ipad的族群都是''自私精英''ㄟ
    妳這阿桑性格,,用ipad很奇怪啦!!!
    乖~~不要再買了!!!輸一次沒關係~~
    反正邪惡頻果那麼愛賺錢~~明年出新款再來敗!!!

    補差一刀~
    其實我最愛的是 i-滑鼠....好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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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是昨天我用IPAD玩開車,果然感覺起來,和用IPHONE尬車爽度不太一樣說
    如果你家的胖子大哥有買,記得帶來借完一下
    至於那i-滑鼠,我有跟買mac的葉大戶說
    可是他示範給我看完touchpad的使用後,我覺得『暫時』不用滑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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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家除了iphone 2 ,再也沒有其他apple的東東啦!!!

    你也說了~~''葉大戶''的新玩具~~我們可是小戶中的小戶ㄟ!!!

    所以偶爾去apple店裡玩玩就好了~~~

    然後~~i-滑鼠真的很美吧!!!雖然不太需要,不過用了虛榮心大長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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